一、請貴校將核定補助金額之領據(須蓋學校關防),於104
年11月10號前逕寄(送)教育處學務管理科俾憑撥款,原
始憑證留校備查,若有賸餘款請依規定繳回。
二、檢附本縣104學年第1學期核定原住民及低收入戶學生免費
教科書補助款總表一份。
2015年10月27日 星期二
2015年10月17日 星期六
財團法人智邦文教基金會公益信託馬諦氏(MATISSE )助學不等待計畫
一、依據財團法人智邦文教基金會104年9月25日智敏字第1040
90002號函辦理。
二、本計畫為台灣市場上暢銷的馬諦氏蘇格蘭威士忌(MATISSE
)與財團法人智邦文教基金會及社團法人台灣公益服務協
會(前兩單位併稱:智邦公益館)共同合作,針對家中遭逢急
難事件及家境清寒的國中及國小學生所提供之助學補助計
畫。
三、本計畫請由 貴校統一提報申請,每所學校申請以三名學
生為限,以未曾申請過本計畫補助之學生優先受理。
四、本計畫全年度均受理申請,惟實際補助額度將視年度經費
狀況酌以調整。
五、隨函檢附本計畫申請說明及相關表單各乙份(如附件),相
關資訊及電子檔亦可逕至該會網站(http://www.17885.ur
1.tw/Matisse/app1y.htm1)查詢及下載,洽詢專線:03-66
6-8995/承辦人:林俐君。
90002號函辦理。
二、本計畫為台灣市場上暢銷的馬諦氏蘇格蘭威士忌(MATISSE
)與財團法人智邦文教基金會及社團法人台灣公益服務協
會(前兩單位併稱:智邦公益館)共同合作,針對家中遭逢急
難事件及家境清寒的國中及國小學生所提供之助學補助計
畫。
三、本計畫請由 貴校統一提報申請,每所學校申請以三名學
生為限,以未曾申請過本計畫補助之學生優先受理。
四、本計畫全年度均受理申請,惟實際補助額度將視年度經費
狀況酌以調整。
五、隨函檢附本計畫申請說明及相關表單各乙份(如附件),相
關資訊及電子檔亦可逕至該會網站(http://www.17885.ur
1.tw/Matisse/app1y.htm1)查詢及下載,洽詢專線:03-66
6-8995/承辦人:林俐君。
2015年10月5日 星期一
104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獎助學金
一、依據「屏東縣身心障礙學生獎助辦法」辦理。
二、本案申請人須符合:設籍本縣且就讀各公私立國民中小學
及本縣縣立高級中學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經本縣鑑輔會鑑
定為身心障礙之學生,始可申請。
三、獎助對象以2年(以學年度計算)內未曾領取本獎助學金
、且本學年度內尚未領取任何政府機構獎助金、教育補助
費及未享有公費者為限,如有重複領取應返還本獎助學金
;轉學生及國、高中新生請務必確認前兩學年度是否有領
取本獎助學金。
四、申請獎助學金的學生請附上相關佐證資料(獎學金:如獎
狀等,助學金:清寒證明須以鄉市公所證明為主),或請
該班導師填妥申請證明函。等,助學金:清寒證明須以鄉
市公所證明為主),或請該班導師填妥申請證明函。
五、檢附相關申請表件、102、103學年度補助學生名單供參,
請學校務必覆實完成初審,於104年10月23日前免備文,
逕寄本縣特殊教育中心(屏東市華正路80號)彙辦。
二、本案申請人須符合:設籍本縣且就讀各公私立國民中小學
及本縣縣立高級中學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經本縣鑑輔會鑑
定為身心障礙之學生,始可申請。
三、獎助對象以2年(以學年度計算)內未曾領取本獎助學金
、且本學年度內尚未領取任何政府機構獎助金、教育補助
費及未享有公費者為限,如有重複領取應返還本獎助學金
;轉學生及國、高中新生請務必確認前兩學年度是否有領
取本獎助學金。
四、申請獎助學金的學生請附上相關佐證資料(獎學金:如獎
狀等,助學金:清寒證明須以鄉市公所證明為主),或請
該班導師填妥申請證明函。等,助學金:清寒證明須以鄉
市公所證明為主),或請該班導師填妥申請證明函。
五、檢附相關申請表件、102、103學年度補助學生名單供參,
請學校務必覆實完成初審,於104年10月23日前免備文,
逕寄本縣特殊教育中心(屏東市華正路80號)彙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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