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10月27日 星期二

104學年第1學期原住民及低收入戶學生免 費教科書款

一、請貴校將核定補助金額之領據(須蓋學校關防),於104
年11月10號前逕寄(送)教育處學務管理科俾憑撥款,原
始憑證留校備查,若有賸餘款請依規定繳回。
二、檢附本縣104學年第1學期核定原住民及低收入戶學生免費
教科書補助款總表一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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